01.屋面、外墻、廁浴間等
通常以【迎水面】治理為主。遵循“因地制宜、按需選材、多道設防和復合增強”的原則。同時需對細部構造采用多種材料和多道設防的措施。如屋面采用“三涂一布”或“涂卷結合”做法。
02.地下工程(地下室、隧道、地鐵等)
通常以【背水面】治理為主。應遵循“內治與外治相結合和剛柔并濟”的原則。“內治”指的對滲水結構進行高壓灌注水泥漿、超細水泥漿、化學漿液或者涂刷高滲透改性環氧涂料、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等方法,使其在結構體內部固結、凝聚或結晶,實現封閉滲水通道,達到止滲的目的。“外治”指對結構表面鋪抹防水砂漿進行全面封堵。